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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青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11 | 浏览次数:

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李春青担任市派惠民县乡村振兴服务二队队长,在负责对魏集镇沿黄五村开展帮扶工作期间,违背群众意愿,未经科学论证,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决定引进企业承揽该镇产业园葡萄种植项目,并推动被帮扶的三个村将240万元帮扶资金投资该项目。因土壤和地下水返碱,种植的葡萄出现大面积死苗。2022年7月,葡萄种植项目失败,群众未获收益。李春青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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