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桓台:公开听证有力度,释法说理有温度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工作要求,把听证作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全面推进检察环节公开听证。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以第三方身份积极参与、辨析情理、劝服安慰,彰显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近日,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金立鸿、金学军参加并担任听证员。桓台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罗某某与张某某等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张某某对恢复执行的标的额不服,向桓台县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张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监督,其认为桓台县人民法院本次执行存在违法情形,未按法律程序送达法律文书,剥夺了申请人张某某申请复议的权利。
公开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介绍,出示了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证据,并对需要听证的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释说明。人民监督员在专门阅卷、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现场听取了涉案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经不受干涉独立讨论评议,发表了对案件的意见建议,其他与会听证员予以认同。
受邀两位人民监督员表示:公开听证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参与权, 特别是群众有疑问的疑难信访案件,把释法说理工作摆在明面上,将检察办案细节置于第三方监督之下,拉进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下一步工作中,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推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增强司法办案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检察工作更公开、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