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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桓台:公开听证彰显公平正义 不起诉传递司法温度

发布时间:2021-11-18 | 浏览次数:

有一部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被告人是由于偶然的情绪波动导致过激行为的出现,并不是经常惹是生非的人。检察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作处理之前先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体现了完善人权保障的理念、‘阳光’办案的担当与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

人民监督员是一个光荣而又特殊的群体。他们虽然来自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但都有着相同价值观和正义观,他们肩负责任,怀抱担当,正成为司法战线上维护公平正义的一支重要力量。 

为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规范司法行为。4月28日,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金学军、宋立会受邀参加监督“把关”。

为确保公开听证活动不走过场,案件承办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办案团队经审查认为,本案被告人行为尚未达到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恶劣情节的程度。其在微信群散播行为没有导致社会群众广泛关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因此被告人的违法行为没有达到对社会秩序严重破坏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拟作不起诉处理。

人民监督员提前认真阅卷、向承办检察官了解案情并与被告人交谈询问案发起因及案件具体情况后,一致同意依法对本案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秉持“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宽严相济,努力以较小成本尽量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较好社会效果殷切称赞,认为既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体现了对人权的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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