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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7日在桓台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20-11-20 | 浏览次数: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7日在桓台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宝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各项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政治引领,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新作为

将讲政治、顾大局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检察工作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彻底肃清周永康、孙政才、令计划流毒,确保我县检察工作同党中央要求保持高度一致。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推进检察工作,认真做好县院党组、党组书记向县委常委会述职;对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及重要案事件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26次。充分发挥院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全院干警不折不扣地完成县委、市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及任务要求。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制定了县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服务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配合防范和化解我县金融风险,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金融领域犯罪16人,处理好涉案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等社会问题。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配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依法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犯罪4人,立案调查环保公益诉讼案件4件,监督有关部门处理危险废物20余吨,消除了影响居民健康安全和我县生态环境治理的重大隐患。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厉打击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8人,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对策11条;院党组带头深入30余家民营企业问计问需,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向部分民营企业家赠阅2019年《检察日报》。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对有关镇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信访督导督察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抓实抓好“两会”、上合青岛峰会等重大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选调2名干警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10次,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实施、人员调配等问题。迅速成立县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与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受理审查涉黑涉恶类案件3件26人,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向有关单位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0件,提前介入3件重大复杂案件引导侦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管理、严格执法的检察建议5份。

做好检察环节民生保障工作。认真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审查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6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个别药店销售假药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按照县委扶贫攻坚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员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帮扶29户贫困户,切实帮助群众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为5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6万元。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及检察便民业务工作区,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妥善处理辖区群众来信来访,帮助解决干群关系、换届选举等重要问题,为第一书记派驻村筹资完善党员活动中心配套设施。

二、忠实履职,在不断探索中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

谋发展、重自强,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面履行新时期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刑事案件593822人,批准逮捕117157人、提起公诉407519人。严厉惩处故意杀人、绑架、放火、“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3841人、提起公诉6575人,从快办理了在我县有重大影响的李兵故意杀妻案,张新亮持刀行凶、抢车袭警、抗拒抓捕案。加大对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审查起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赌博等犯罪6人。持续加强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道路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审查起诉192人。加强刑事司法政策的研究与适用,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没有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捕不诉41人,对100名认罪认罚的刑事被告人提出从宽量刑建议。

做精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谋划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我们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加强沟通,牵头召开与县环保、国土、食药等部门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上,深入推进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攻坚行动,共受理线索25件,审查调查后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监督有关单位纠正13件。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诉前程序为国家追缴林业贷款贴息近70万元,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做实检察监督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支持我院开展法律监督,规范检察建议。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部门移送、自行发现各类监督案件线索125件。监督刑事立案4件、撤案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对4件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法院改判3件;审查民事行政裁判案件14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4件,对民事诉讼及执行活动监督纠正12次,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助力解决执行难。加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收监执行4名违反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提出排除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监督意见4次;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45人。办结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6件。上述检察监督工作在提升我县政法机关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与县监察委主动对接、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山东省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山东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各项要求。成立县检察院职务犯罪办案组,健全完善与监察机关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县监察委调查3次,补强证据13份。受理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职务犯罪案件33人,决定逮捕22人,提起公诉22人,依法对果里镇康家村原村书记、村主任王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提起公诉,切实担负好检察环节反腐败斗争重大政治责任。按照上级院部署要求,我们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定检察机关管辖的14类职务犯罪认真研究,积极筹划,初步建成了与市检察院各负其责的工作衔接机制。

做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监防帮”工作模式,全面加强对我县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 人。严格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9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举办检察开放日,深入7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暨检察建议进校园专题活动,联合县教体局向全县学生和家长发放倡议书10万余份,10名检察官担任26所学校法制(副)校长,起凤检察室被团市委、市检察院联合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深化改革,在创新发展中激发新活力

坚定深化改革的决心和信心,深入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破解发展难题。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监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强化检察官监督主体责任的做法被省院陈勇检察长、县委贾刚书记批示肯定,成为我市唯一创新成果在全省转化推行的项目。做好中央政法委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检查,扎实开展司法改革自查自纠活动。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5名检察官开展2018年度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评查整改问题19个。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责任制,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次。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据标准不统一、缺乏专业支撑等问题,加强与我县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配套机制。牵头与县法院、公安局会签《关于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联席会会议纪要》,规范了我县经济犯罪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证据统一认定标准。联合县公安局共同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了32名医学、特教、金融等8个领域业务骨干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提升了司法办案的专业化辅助水平。先行先试,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探索对刑事被害人更加有效的赔偿补偿工作机制。

全面做好新时期检察信息化工作。结合新职能,研究确定了我院法律监督平台建设框架和数据采集中长期规划。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促进检察官履职,研发的“检察官办案监督智能辅助系统”,实现对案件重要事项的研判和分析,被列入全省检察机关首批大数据创新应用项目。积极融入“智慧桓台”建设,与县信息中心就相关数据的采集、梳理、使用等情况有序对接,实现了部分数据共享,并在县政务大数据平台开设账户。

四、从严治检,在实践锤炼中实现队伍素能新提升

主动对标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大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持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县委“新时代、新理念、新担当”大讨论活动,通过班子成员讲党课、参加专题讲座及县委党校培训等方式,确保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五同步”工作法以及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被大众网、齐鲁网、《淄博日报》刊发。新建成党员活动中心,高标准完成了党总支和各支部的换届工作。

持续深化素质能力建设。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我院队伍专业化建设情况并获肯定。加强对修改后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组织法的学习,结合司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分批组织干警到高校集中培训。加强检察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探索研究,提出的捕诉合一、检察内设机构改革意见等为上级院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申报的课题《构建以调查认定为中心的专业化检察监督体系》是全市检察机关唯一获批的省检察院重点课题。

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建立纪律作风状况经常性分析研判和群众反映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开展纪律作风督察18次,队伍的纪律意识和纪律执行力明显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县委开展的“认真、专业、担当、作为”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措施,推动检察人员作风持续转变。统筹抓好省委、市检察院党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持续深化检察公信力建设。坚持以监督促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我院案件公开答复、司法救助等活动28次。坚持以规范促公信,以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为契机,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等行为纠正75次。坚持以公开促公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0条,重要案件信息415条,法律文书301份,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平台作用,弘扬法治正能量,传播检察好声音。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何使检察工作更深度融入我县中心工作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检察职能有了新调整,如何更好地履行调整后职能还需进一步研究探索等等。对这些问题以及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 2019年是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和总体布局,贯彻落实县委、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全面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高质量党建为统领,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为开创桓台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更加坚定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深化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更加有力地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准确把握县委工作要求,紧盯新旧动能转换、乡村全面振兴、“三大攻坚战”、民生福祉改善等重大决策部署,完善服务措施,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心服务和保障民生,努力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更加全面地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更加深入地推进改革创新。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综合配套工作,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智慧检务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助推桓台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五是更加坚决地加强过硬队伍建设。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狠抓素能提升,狠抓执纪问责,以“认真较真”的作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开创桓台转型跨越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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