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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县人民检察院首例公开听证民事执行

发布时间:2020-06-15 | 浏览次数:

2020年5月6日,李某某认为该与杜某某劳务报酬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向我院申请监督。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为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制度效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6月3日,我院对李某某申请杜某某支付劳务报酬执行监督一案召开听证会。案件承办人员、双方当事人、法院执行人员和听证员等共19人参加了本次听证会,晋中市司法局、晋中市人检察院派员旁听了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申请人李某某陈述了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其他案件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院执行人员就该案的执行情况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陈述。针对该案争议焦点,承办检察官在充分调查和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释法说理,并通过情感疏导消除了双方的隔阂。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了和解意愿。


听证会后,各位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通过公开、透明的听证活动,使各方当事人平等参与,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有利于提升检察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息诉罢访。希望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为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智慧。

晋中市司法局对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履职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将组织开展监督的相关情况及时联络人民监督员;二要将监督意见的采纳情况告知人民监督员;三要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信息化建设,便于人民监督员实时了解相关司法办案信息,并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必需的工作场所及其他必要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以上建议加强和改进人民监督员工作。

下一阶段,我院将对该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该案是我院首例公开听证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总结经验,持续推进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与相关机构共同凝聚化解争议合力,促进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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